外國人在中國病故后辦理遺體出境手續
內容來源:沈陽墓園龍生官網 發布時間:2020-08-11
外國人在中國去世后需將遺體運回本國安置的,一般按以下程序辦理:
?。?)辦理死亡證。憑醫院院部出具的《死亡醫學證明書》,死亡人的護照、委托 人的委托書及護照、身份證明、(非正常死亡的憑市公安局出具的驗尸報告),到各市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外國人死亡證明。
?。?)辦理死亡公證。憑醫院的《死亡醫學證明書》,公安局出具的《外國人死亡 證》或驗尸報告,死者的護照,委托人的身份證,到區或市的公證機關辦理死亡公證。
?。?)到領事館注銷護照。開具死亡護照及入境許可證(中文和入境國文字),并由領事館通知死者國內家屬,辦理人身保險理賠等事宜。
?。?)委托本市具有涉外喪事承辦權的殯儀館辦理殯殮服務。簽訂委托書、商定遺體的接運、防腐、追悼入殮儀式、運輸等事宜。
?。?)衛生檢疫。憑醫院《死亡醫學證明書》、公安局的《外國人死亡證》、死者 護照、死者公證書、委托人的身份證明、衛檢證明單,通知市衛生檢疫部門,在死者大殮日期,進行衛生檢疫。檢疫后由市衛生檢疫部門出具《棺柩出境許可證明》。
?。?)機場辦理運尸,訂機票和報關手續。 整個遺體的送回過程會花費七萬五千元到八萬五千元不等,取決于目的的遠近。